职工放弃缴纳社保申请,不影响认定工伤
员工放弃缴纳社保,万一发生工伤了,该怎么认定呢?今天刚好给大家分享一则案例,解答大家疑惑。
案情回顾
汪某在某清洁公司担任保洁员一职,工作时间为7时至19时。某日,汪某上班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大货车相撞,汪某倒地当场死亡。
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,汪某与大货车司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。汪某家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,汪某被认定为工伤。
清洁公司不服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案情分析
清洁公司认为,汪某曾向清洁公司提交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请,并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人自负与公司无关,因此汪某上班途中被撞致死与公司无关,不应认定为工伤。
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,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,不因放弃而免除缴纳义务。汪某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,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相关规定,应认定为工伤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作的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、程序合法。
*终,汪某被认定为工伤。
法律依据
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: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,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,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。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: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人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后续启示
从这则案例中,作为企业主和HR,应该要明白依法缴纳社保的必要性,同时还要注意,不能因为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就随意答应,因为这样的处理方式潜藏巨大的法律风险。首先员工可能因为这个起诉公司,要求公司赔偿;并且发生工伤后,相关的费用支付也会给企业带来财务压力。如果公司里有好几个员工都是这样的情况,那么风险将倍增。
上海劳务派遣公司还是要提醒各位HR,依法合规缴纳社保,是很有必要的。同时为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,还建议企业为员工购买额外的补充工伤险,这个补充工伤特别适合制造、建筑等行业,为员工多增添一份保障,员工满意的同时也能降低员工流失率、提升员工幸福感。有需要的HR和企业主,可以扫码联系我们,将有专业顾问为您定制适合您企业的方案。